为规范和完善我院物品采购的验收,保证我院采购的物品能科学、有效、按质、按量的满足我院的需求,特制定本程序。
一、采购物品的验收必须严格依据我院对此物品的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所载的相关技术参数、品牌、型号和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二、验收组成员的基本构成:采购部门分管领导、使用此物品的处室负责人、使用此物品的相关处室经办人、学院纪检监察人员、使用此物品的具体负责科室(教研室)专业人员;
三、使用此物品的具体负责科室(教研室)专业人员,具体负责采购物品的验收工作;各科室(教研室)主任为验收负责人,并选调该科室两人以上的业务骨干参予验收工作;
四、每项物品的验收应严格依照第一款要求进行;使用此物品的具体负责科室(教研室)验收完成后,必须在验收手册上签名;如对物品有异议的,写出异议原因,注明所属科室(教研室),最后提交相关负责领导处进行审核;纪检监察人员对整个验收程序进行监督。